银行股权的转让规定

关于银行股权的转让规定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银行股权的转让规定
请注意,银行股权是完全可以进行转让的。
,对于希望参与收购的个人或机构来说,他们必须满足并遵循《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有关办法》中的各项具体规定和要求。
对此类收购者的资格设定如下:
1.若股权受让方系中国境内非金融机构,则需满足以下的基本条件(详情如下):
(1)该企业必须已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并且具备法人的法律地位。
(2)具备健全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或者有效可行的组织管理方式。
(3)在社会中享有良好的声誉,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及合法准确的税务缴纳证明。
同时,应能够按时足额的偿还所借款项的本金及利息。
(4)拥有较为长远且稳定的发展历程和经营现状。
(5)具有强大的经营管理能力,以及雄厚的资金实力。
(6)最近三年的会计年度中均保持了良好的财务状况,盈利情况优异。
(7)年终分配完毕之后,净资产须达到总资产规模的30%。
(8)除了国务院特别批准设立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之外,其权益型投资的总额原则上不可超过自身净资产规模的50%。
(9)所注入的股东资金必须真实合法,经得起严格审查和检查。
2.对于有意受让中国境内金融机构股权的单位,同样需要满足以下的特定条件(详情如下):
(1)该金融机构的银行资本充足率必须不低于8%,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本总额也不得弱于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10%。
(2)权益性投资的余额原则上不应超过该金融机构净资产的50%。
(3)过去的三个会计年度之中必须始终持续盈利状态。
(4)企业内部有良好的治理体系,内部控制制度健全,实施效果显着。
(5)主要的审慎监管指标都应当符合相关的监管要求。
3.如欲收购境外金融机构之股权,必须满足更具体的特殊条件,详情请参考相关规定。